2011年2月19日星期六

澳大利亚《教师教育调查报告》提出的12条建议

为教师教育提供牢固的研究基础

建议1:政府对全国各种类型的教师教育模式的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纵向研究(longitudinal study)。对师范生的纵向研究应该从师范生的遴选开始,包括他们接受的职前教育的情况,前5年的工作情况,以至他们的整个职业生涯情况。

建议2:政府仿照全国健康与医药研究委员会的模式建立一个专门的教育研究基金。

国家教师教育鉴定体系

建议3:政府继续支持建立“国家教师教育机构鉴定制度”的工作。一旦该制度建立起来,便应要求接受政府经费的大学必须使其教师教育课程通过国家鉴定机构的鉴定。

教师教育的进入

建议4:(a)为吸引各类群体的学生加入接受教师教育的行列,政府成立专项基金支持有创意的计划;(b)针对弱势群体的这部分资金的发放条件是,必须对候选者的需求进行诊断性测试,以便为他们提供成功所需的帮助;(c)政府对该基金的使用进行严密监控。

建议5:政府分配教师教育名额时,应该考虑到师资紧缺领域的需要。

建议6:政府建立“国家教师教育合作基金”,动员各方力量,促进教师的教学实习、研究、入职和职业发展。前3年每年投入经费2000万澳元,3年后的经费视效果而定。

教师的入职

建议7 :委员会认为,苏格兰实施的“教师入职计划”应该成为澳大利亚仿照的对象。委员会认识到,当前还有很多因素阻碍着苏格兰模式的立即实施,特别是教师教育的毕业生人数与教师岗位空缺数量不对等。但是,为了以苏格兰“教师入职计划”为蓝本建立国家教师入职计划,政府应该在以下两方面牵头:

1)比照初任教师工资的十分之一,为每一位初任教师提供12个月的入职培训经费。招聘教师的机构或学校,如果为初任教师提供的入职培训计划达到以下条件,将获得这笔经费:
  • 入职计划的时间为期一年,且安排合理(不一定只在一所学校,兼职教师的时间可延长);
  • 将初任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减少20%,以便他们有用于职业发展、教学反思、到别班听课以及与导师会面的时间;
  • 为初任教师安排导师,该导师接受过相关培训,有履行职责的时间保证,并能因承担此责任而获得承认;
  • 为初任教师量身打造一个全面的职业发展计划。

该计划从2008学年开始实施,并在2013年接受评估。

2)确保政府资助的教师教育课程的招生名额与特定的师资需求严格对应。

教师的在职专业学习

建议8:政府应该鼓励所有教师资格认证机构把参加在职专业学习作为定期资格认证的一个条件;鼓励教育部门跟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及教师教育机构合作,使在职专业学习与更高级别的认证结合起来,并为之提供经费;鼓励教师的聘任机构把更高级别的教师资格认证纳入教师的工资结构中。

建议9:政府应支持相关机构对建立“国家教育研究信息中心”的可行性的研究。如果研究显示一个全国性的教育研究信息中心有重大价值,政府应该为之提供建立经费。国家教育研究信息中心的价值取决于许多因素,其中包括教师的意识。政府应对信息中心有足够的投入,以保证它的发展,及其在教师的各种在职专业学习中得到充分利用。

教师教育的经费保证

建议10:为了实现公开透明,责任清晰,实施教师教育的大学应该根据其接受政府经费的相关协议出具经费支出的细目。

建议11:对现有师范生学费政策进行考察,提高政府对师范生教育成本的分担份额,调整政府对大学各专业的资助机制。

建议12:委员会还建议政府:

1)委托有关人员对教学实习的成本进行考察,增加教学实习的经费投入,以全面反映其成本;
2)根据学生人数而非教学任务来计算教学实习的经费;
3)单独为大学的教学实习环节提供经费,并要求他们在财务报告中对之进行单独清算。(李 茂 编译;资料来源:澳大利亚联邦议会教育委员会官方网站)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报》(2007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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