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9日星期六

美国高质量教师啥标准

美国《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明文规定,每个班级都应当拥有“高质量的教师”。然而,什么样的教师是高质量的?全美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几经论证,在今年颁布了新的教师评价指标体系。

2008年6月,美国国家科学院全国研究委员会公布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通过全美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NationalBoardforProfessionalTeachingStandards)认证的教师,所教学生成绩进步幅度大于未认证教师,并且认为该委员会的教师评价指标体系是识别高技能教师的一种有效方法。

5万教师通过认证,今年推出新标准

全美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成立于1987年,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的非政府组织,联邦政府为其提供项目资助。该组织成立的目的是让教师了解自己的“应知”和“所能”,在此基础上建立严格的教师认证标准和教师评价指标体系,进而提升教师素质。

2001年,全美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按不同学科划分出艺术、通识、数学等25个学科领域,推出了第一套教师评价和认证标准。这套评价标准得到了全美公立学校校长理事会、美国各州议会联合会、全美教育董事会协会、全美学校董事会协会和美国49个州、500多个学区以及众多地方教育局的立法认可,并为那些获得认证的教师带来奖励、加薪、改善工作条件以及专业发展的机会。目前美国有超过10万名教师向该委员会提出申请,5万多名教师通过认证。

然而,社会经济变革的挑战,科研、教育、技术、课堂教学的发展不断对教师提出新的要求。全美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组织各学科资深教师、儿童发展专家、教师教育专家和相关学科的研究者经过多次论证,在今年推出了新的教师评价指标。

2008年版的教师评价指标体系保留了2001年提出的5个核心维度,即教师对学生及其学习尽心尽责;教师通晓所教学科的知识和教学方法;教师有责任管理和监护学生学习;教师能系统地反思,从经验中学习;教师是学习型团队的成员。每个维度之下的二级指标则由过去的39个精简到21个,在内容和聚焦点上也有很大不同。

不仅会教学,还要了解教育热点问题

高质量的教师应该是什么样的?全美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最新制订的教师评价标准作了如下描述。

教师对学生及其学习尽心尽责

让所有学生获得知识,相信所有学生都能学习;对学生一视同仁,承认个体差异,并在实践中充分考虑这些差异;了解学生是怎样成长和学习的;尊重学生因来自不同文化、不同家庭而在课堂内表现出的差异;关注学生的自我概念、动力、学习效果以及同伴关系;关注学生个性发展和培养学生公民责任感。

教师通晓所教学科知识和教学方法

通晓所教学科的知识,透彻了解学科的发展历史、构架及其在现实社会中的运用;具备教授学科知识的技能和经验,熟知这种技能,了解学生学习这门学科在前技能、前概念上的差距;能够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策略进行理解性教学。

教师有责任管理和监护学生学习

进行高效能教学,掌握多种教学技术和方法,并能运用得当、游刃有余,能始终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使其专心、投入地学习;知晓怎样确保学生参与和营造秩序井然的学习环境,怎样组织教学以达到教学目标;知道怎样去评估个体学生和整个班级的进步;能采用多种方法测量学生的成长进步和理解力,能把学生的表现向家长作出清楚的阐释。

教师能系统地反思,从经验中学习

成为受过良好教育的楷模——会读书、质疑、创新、勇于尝试和接受新事物;熟知有关学习的理论、教学策略,始终关注和了解美国当前的教育问题及焦点;经常批判性地审视自身的教学实践,深化知识,拓展所有的专业技能,将新的发现运用到自身的实践之中。

教师是学习型团队的成员

能与他人合作改善学生的学习;具有领导力,知晓如何积极寻求并建立与社区团体和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制订教学策略、课程发展和教师发展方面,能与其他专业人士合作;能够评价学校的发展和对资源的分配,以实现国家和地方的教育目标;深知如何与家长合作,使他们富有成效地参与学校的工作。

舞台广阔,教师不只是课堂内的领袖

新的教师评价核心维度和指标的最大特色是其前瞻性、关注教师和学生学习之间的适切性、关注教师教学行为与学生学业成就间的相关性。

其前瞻性体现在要求教师应当是批判性反思自身课堂教学实践的榜样,具有开放和勇于创新的心态,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楷模,始终关注并了解国家面临的教育问题及焦点,在坚持终身学习和本专业的精深学习方面,能始终站在最前沿,在学生的培养方面怀有高期望值、尊重学生的差异和关注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公民责任感。提倡用终身学习克服知识滞后,积极反思,以思促教,善于读书、质疑、创新、勇于尝试和接受新事物,不断深化专业知识,拓展各方面的专业技能。

从核心维度的聚焦点来看,美国教师教学评价指标的聚焦点有三,其一在于教师对所教科目的知识和教学方法运用得当,其二是教师具有进行高效能教学的素质、激发学生学习动力与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的能力,其三是教师必须具有对所教学生和班级进行评价的能力。由于美国近年来在教育上实行“加压”政策,层层实施教育问责制,各州实行核心课程统考,因而催生了这样的指标。

另一核心维度“教师有责任管理和监护学生学习”强调教师肩负着管理和监护学生学习的职责,突出了教师对于学生学习的管理权、监督和保护的权力与职责。另外,核心维度中的“教师是学习型团队的成员”所包含的二级指标与2001年版本也很不相同。它突出强调了在当今变革的社会中,教师应当具有领导力,应当具有社会交往能力,应当知晓如何积极建立与社区团体和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为了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了实现教育目标,教师能够正确评价学校的发展和对资源的分配是否合理等。这一核心维度强调了21世纪的教师不同于他们的前辈,不再只是课堂内的“领袖”,他们的活动舞台、视野和张力应当远远超越课堂和学校。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报》(2008年9月9日)


链接·人物故事
2008美国年度教师迈克尔·盖森

2008年4月,美国俄勒冈州年仅35岁的教师迈克尔·盖森当选了“美国年度教师”,这位7年前还是一名林务员的年轻人身上所表现出的特点,或许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美国人眼中的“高质量教师”。

7年前,盖森从林务员转行到俄勒冈州的克鲁克县中学从事初中科学教育。刚到该校时,这所学校的情况十分糟糕,短短6年就换了5名校长,学生考试成绩平平。他看到了这种挑战,勇敢地承担起了提高学生科学成绩的重任,因为他相信每一个孩子都能学,只要给他们学的机会。

盖森成为学校科学学科负责人后,尽可能地使科学充满无限乐趣。为了使孩子积极学习科学,他编写歌曲,开发游戏,坚持用音乐和其他创新性的方法促使儿童对科学感兴趣,并坚持以测验检验教学,从而提升学生的学业成绩。

盖森创作的小调在学校广为传唱,其中一首是从一个细菌的角度编写的布鲁斯歌曲,还有以披头士乐队的《一起来》曲调编写的歌曲《重力》。

盖森用其天生的幽默和创造性鼓励学生学习科学。他举办学校年度科学展览会,展示学生创造的从电子车到电子热狗炊具等各类小发明,展览在他所谓的“科学、创造、食品、疯狂的传奇夜”达到了高潮。

盖森把幽默和创造融入每一个活动、项目或作业里,孩子们学得乐此不疲,即使在考试中,他们也会被考题逗乐。学生卡列·格拉斯尔说:“我认为如果他想的话,那么他会把观察草的生长弄得非常有趣。”

在学校和学区,盖森是一位卓越的领导者。盖森鼓励他的同事创新性地教学。盖森还与同事一起把学校的空地变成一个反映俄勒冈植被分布的花园。在午饭时间和上课前,盖森的房间里经常被孩子们挤满,他们一起即兴弹奏吉他、吃东西、聊天,借此机会为学业落后的孩子提供帮助——他有时将之称为“调味蕃茄酱俱乐部”。

当盖森得到学校总台的通知说白宫给他打来电话时,他正在给学生上课。他让总台告诉白宫,请晚点再打过来吧。显然在他眼里,孩子们可比白宫重要得多。美联社的报道说,这种态度正是盖森获得年度教师的一个理由。 (胡乐乐)

《中国教育报》2008年9月9日

韩国教师不好当:考试淘汰 业绩不佳开除

尊师重教一直是韩国的传统,近一段时期,韩国政府更是采取新措施加大了对师范教育的投入。在当今韩国,做教师愈发成为至高无上的选择,同时也变得越来越难。
韩国一所小学的教师正在指导学生
教育副总理不好当

韩国从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砸锅卖铁办教育。历届政府更是对教育重视有加,教育部长历来都兼任国务院副总理。由于国民对教育的关注和挑剔,教育副总理并不好当。卢武铉政府执政4年多,已经因不同原因换下去5位教育副总理。教育得到重视,教师的地位当然也就随之提高。韩国教师节的日子和韩国历史上最受尊敬的世宗大王的生日是同一天。在许多大学校园里,学生与教授同行,要靠后一段距离,据说是不能踩教授的身影。教授去学校赶课,警察要开绿灯;教授买房贷款,银行信得过;教授去办出国手续,可以说明事情忙而不用排队;在机场上,教授因书籍、资料超重可以不被罚款。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韩国人坚信:没有了教授就没有好人才,没有好人才就没有好国家。 

近年来,韩国的教师工资在不断提高,去年韩国国务会议刚刚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提高2%。四年制幼儿专业大学毕业生如果去幼儿园工作,月工资一般在120多万元(约合人民币1万元),之后每年都要提高。此外还会享受到各种奖金、课时费等,在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也有很多优惠。如此算来,韩国中小学教师虽不属于绝对的高收入阶层,但还是高于韩国人的平均水平。 

师范专业就读时间可能从4年延长到6年

与中国不同,韩国并没有像北京师范大学这样独立办学、学科全面的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都设在国立的“教育大学”,这样的学校每个道(相当于中国的省)几乎都有,共11所。因为是国立,学费普遍可以享受较大优惠。中学老师则必须进综合大学的师范学院。 

韩国几乎所有的国立综合大学和实力较强的私立综合大学都设有师范学院,学费与所在大学的其他专业没有太大差别。韩国还设有一所“国立韩国教员大学”,根据所设的专业,即可以培养小学教师,又可培养中学教师。学生不但可以免注册费、学费,还可以在入学后的两年申请免住宿费。 

据记者了解,为提高师范教育质量,目前韩国人正在考虑将师范专业的就读时间从4年延长到6年。此外,上世纪90年代初期,学生从师范专业毕业后,可以同时获得毕业证和任用资格证。可现在已成为历史。不论是幼儿园还是中小学,都必须通过严格的国家统一资格考试(各道分别进行)方能任用。由于最近国立的幼儿园教师也已正式成为国家教育公务员,任用考试更显激烈,竞争者中教育硕士并不少见。即便如此,考试的通过率也只有20%到30%。正是如此严格的把关,才保证了真正一流的人才进入教师行业。 

废除教师终身制 

过去教师录用以后,即使犯了错误,也很难辞退。随着去年“教员评价制度”的推行,这种状况将会改变。校长、校监、教师的教学指导方法和学校运营方式将通过同行教师、学生和家长来共同评价。如果评价不好,有可能被开除教师队伍。由于评价方式目前争议较大,今年已选定在506个学校中试行,2008年将在所有的学校推广。 

为适应工作需要,教师参加工作后,每隔3年便要到政府办的培训机构接受脱产培训一年,费用由政府承担。此外,近年来,自费攻读硕士、博士的教师越来越多,一方面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另一方面对今后晋升也有较大帮助。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报》(2007年03月21日)

韩国:诸多优惠吸引优秀青年从教

韩国自古以来就有着重视教育的传统。现在在韩国,学生人数占全国人口的1/4以上,整个社会的教育气氛非常浓厚。自然,教师的社会经济地位日渐升高,而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目前在韩国,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而教师职业正是以其特有的稳定性和丰富性受到家长和学生的青睐。因此,很多优秀人才愿意成为一名教师———高考分数很高才能上师范类大学,这类大学师资力量也很强,这些是韩国教师教育最大的优势。可以说儒家文化中“尊师重教”的传统观念支撑着韩国教师教育政策及制度的各方面。由于学费上的优惠政策,对家境困难的学生来说,师范类院校非常具有吸引力。

韩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与教师队伍的贡献有密切联系,政府对教师教育的政策及制度起了关键性的作用。总体上说,韩国教师教育方面的政策及制度的发展演变一直围绕着“怎么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和“怎么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与综合能力”这些主题。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韩国政府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师范类院校的学费比非师范类院校低。尤其是在国立大学。国立大学的学费是私立大学的一半,而国立师范学院和国立教育大学的学费比国立大学还低。此外,为了能够留住优秀学生,国立师范学院和国立教育大学还向15%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因此,在韩国,有很多家境困难、高考成绩非常优异的学生报考这些国立师范学院和国立教育大学。这种学费上的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

第二,实行教师资格制度。该制度是衡量能否从教的基本标准。在韩国,教师是专业性职业,《教师资格鉴定令》和《教授资格鉴定令》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教师的资格与教师资格证书获得方法。那些已经完成教育法所设置的科目并且拿到规定学分的学生,不需要参加额外的考试就可以获得具有权威性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公立学校教师的挑选和聘任通过各市(道)教育厅举行的考试进行,已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才具有资格参加考试。该考试分为笔试(教育学、专业、论述题)、实际运用能力测试和面试三个部分。因此,所有准备在公立学校任教的大学毕业生必须参加该考试,最后择优录取。私立学校教师的选拔与聘任工作则由私立学校集资进行。

第四,公立学校的教师是国家公务员身份,是终身制的,他们的社会地位较高。就私立学校的教师而言,他们的工资与各种待遇基本上相当于公立学校的教师。

第五,韩国还重视教师的在职培训。教师在职培训旨在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教师培训主要包括资格证书培训(一级或二级资格证书培训、副校长或校长资格证书培训)、一般培训(科学技术与科学理论等)、专业培训、特殊培训和海外培训等五个方面。

韩国的教师教育主要由师范大学(或学院)以及设有教育系和教师资格证书培训项目的高校来承担。韩国的小学教师主要由国立教育大学培养,该校是四年制的本科师范大学。目前韩国师范类院校中,女生比例很高,占总人数的70%以上,这是因为在就业竞争激烈的韩国社会里,对优秀的女生来说,小学教师是非常有吸引力的职业。中学教师主要由综合大学里的“师范学院”培养,同时其他没有设立教育学院的高校则通过教育类专业课程来培养中学教师。另外,师范研究生院也承担类似的任务。为了确保教师教育的质量,现在只有被政府批准的教师教育机构才有资格培养教师。

韩国政府对教育方面的投入很大,2003年教育人力资源部全年预算支出占韩国国民生产总值的7.5%。2005年教育人力资源部预算占中央政府预算的17.5%,约三十万亿韩元,其中,对教师工资以及补贴的直接投入经费占教育人力资源部预算总额的一半以上。从中我们能看出韩国政府对教育的重视,尤其是对教师的重视。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12日)

澳大利亚拟改革教师教育制度 政府助教师成长

澳大利亚拟全面改革教师教育制度

在从新手到专家的成长过程中,澳大利亚教师未来将获得政府的更多帮助。

2月26日,澳大利亚联邦议会发布了《教师教育调查报告》,如果报告中的12条建议都被采纳,澳大利亚的教师教育体系将面临重大调整。

这份报告由澳大利亚联邦议会教育与职业培训常务委员会完成,相关调查在两年前启动,时任教育部长布兰顿·尼尔森对之提出了要求。为了完成这份报告,共有160份书面材料提交给了委员会,委员会的10名成员听取了澳大利亚全国各地的校长、教师和学者的意见。

尼尔森博士此前曾建议委员会对指导教师培训的理念,以及学校给新教师提供的支持,特别是教学实习进行考察。尽管报告涵盖了11个主要领域,但在提交上来的很多材料中,以及在意见征询会上,教学实习都是问题的焦点。
澳大利亚教育系主任委员会在其提交的材料中指出,“需要把专业实践置于教师教育的中心”,这远非简单地增加教学实习的量。该组织要求对大学的教育院系和中小学的合作关系进行单独调查。

澳大利亚中学校长协会呼吁大学一定要为新教师作好在教室里工作的准备,特别是在对学生的管理和学习动员上。校长们认为,一定要增加师范生与有经验的优秀教师共事的时间。

教师们反映,为他们提供了最有价值支持和建议的是学校里的同事,相对而言,大学里的老师对他们的专业成长几乎没有什么价值。

报告说,教师教育对于澳大利亚的社会与经济福利有着不可否认的重要性。更高质量的教师教育,包括在职培训,是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同时有助于提高整个学校系统的效能,特别是在教师的责任变得越来越复杂,对之要求越来越高的年代。

研究显示,教师职前培训质量不高,学校对初任教师的支持乏力,造成澳大利亚初任教师跳槽率居高不下。

曾几何时,教师在澳大利亚是一个“从一而终”的职业。但如今,澳大利亚中小学的年轻教师却频频跳槽。澳大利亚教育工会的一个最新调查显示,47%的初任教师不打算从教时间超过10年。当然,这并非澳大利亚独有的现象,美国的数据显示,三分之一的初任教师在3年内跳槽,一半的教师在5年内跳槽。在英国,白金汉大学2003年的调查显示,当年30%的跳槽教师执教时间不超过5年。很多原因造成教师频频跳槽,如工作负担重,工资不高,社会期望过大,学生管理困难以及教师社会地位低等,但他们接受的职前培训没有为他们作好准备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根据报告分析,澳大利亚教师教育长期以来的问题是由以下几个方面造成的:
  • 教师教育的责任划分导致各自为政现象严重,特别是师范生的实习,虽然大学有义务为学生安排实习,但中小学却没有提供实习岗位的义务;
  • 对教育研究的经费投入不足,无法保证把教师教育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
  • 对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投入不足,特别是在教学实习上;
  • 有关教师教育的政策仅仅止步于职前教育,而非将教师的在职培训、高级培训以及领导阶段的培训纳入进来。
为了提高教师教育的质量,报告建议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教师教育课程鉴定制度,由一个政府出资的国家机构对各大学的教师教育课程进行鉴定。

依据“专业教学标准”对毕业生进行评估,应该是教师教育课程鉴定的核心。目前,澳大利亚教育研究委员会在这方面已做了大量实质性的研究。

根据这份报告,一个全国性的教师教育制度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教师职业资格制度,二是教师教育课程鉴定制度,二者的基础是“专业教学标准”。教师教育制度在确保教师教育质量的同时,还应鼓励教师教育的多样性和创新。

报告说,澳大利亚的教师教育并没有陷入危机,只是还有改进的空间。报告提出的建议为改进澳大利亚教师教育勾勒出了路线图。

不过,澳大利亚教师教育协会指出,联邦议会的这份最新报告只不过是最近几十年来许多类似报告中的一份,此前还没有哪份报告的建议得到了真正的实施。不过,所有参与此次调查的人都对这份报告寄予了厚望。  (卧松 译自澳大利亚联邦议会教育与职业培训常务委员会官方网站和澳大利亚《时代》报网站)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报》(2007年03月07日)

澳大利亚《教师教育调查报告》提出的12条建议

为教师教育提供牢固的研究基础

建议1:政府对全国各种类型的教师教育模式的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纵向研究(longitudinal study)。对师范生的纵向研究应该从师范生的遴选开始,包括他们接受的职前教育的情况,前5年的工作情况,以至他们的整个职业生涯情况。

建议2:政府仿照全国健康与医药研究委员会的模式建立一个专门的教育研究基金。

国家教师教育鉴定体系

建议3:政府继续支持建立“国家教师教育机构鉴定制度”的工作。一旦该制度建立起来,便应要求接受政府经费的大学必须使其教师教育课程通过国家鉴定机构的鉴定。

教师教育的进入

建议4:(a)为吸引各类群体的学生加入接受教师教育的行列,政府成立专项基金支持有创意的计划;(b)针对弱势群体的这部分资金的发放条件是,必须对候选者的需求进行诊断性测试,以便为他们提供成功所需的帮助;(c)政府对该基金的使用进行严密监控。

建议5:政府分配教师教育名额时,应该考虑到师资紧缺领域的需要。

建议6:政府建立“国家教师教育合作基金”,动员各方力量,促进教师的教学实习、研究、入职和职业发展。前3年每年投入经费2000万澳元,3年后的经费视效果而定。

教师的入职

建议7 :委员会认为,苏格兰实施的“教师入职计划”应该成为澳大利亚仿照的对象。委员会认识到,当前还有很多因素阻碍着苏格兰模式的立即实施,特别是教师教育的毕业生人数与教师岗位空缺数量不对等。但是,为了以苏格兰“教师入职计划”为蓝本建立国家教师入职计划,政府应该在以下两方面牵头:

1)比照初任教师工资的十分之一,为每一位初任教师提供12个月的入职培训经费。招聘教师的机构或学校,如果为初任教师提供的入职培训计划达到以下条件,将获得这笔经费:
  • 入职计划的时间为期一年,且安排合理(不一定只在一所学校,兼职教师的时间可延长);
  • 将初任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减少20%,以便他们有用于职业发展、教学反思、到别班听课以及与导师会面的时间;
  • 为初任教师安排导师,该导师接受过相关培训,有履行职责的时间保证,并能因承担此责任而获得承认;
  • 为初任教师量身打造一个全面的职业发展计划。

该计划从2008学年开始实施,并在2013年接受评估。

2)确保政府资助的教师教育课程的招生名额与特定的师资需求严格对应。

教师的在职专业学习

建议8:政府应该鼓励所有教师资格认证机构把参加在职专业学习作为定期资格认证的一个条件;鼓励教育部门跟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及教师教育机构合作,使在职专业学习与更高级别的认证结合起来,并为之提供经费;鼓励教师的聘任机构把更高级别的教师资格认证纳入教师的工资结构中。

建议9:政府应支持相关机构对建立“国家教育研究信息中心”的可行性的研究。如果研究显示一个全国性的教育研究信息中心有重大价值,政府应该为之提供建立经费。国家教育研究信息中心的价值取决于许多因素,其中包括教师的意识。政府应对信息中心有足够的投入,以保证它的发展,及其在教师的各种在职专业学习中得到充分利用。

教师教育的经费保证

建议10:为了实现公开透明,责任清晰,实施教师教育的大学应该根据其接受政府经费的相关协议出具经费支出的细目。

建议11:对现有师范生学费政策进行考察,提高政府对师范生教育成本的分担份额,调整政府对大学各专业的资助机制。

建议12:委员会还建议政府:

1)委托有关人员对教学实习的成本进行考察,增加教学实习的经费投入,以全面反映其成本;
2)根据学生人数而非教学任务来计算教学实习的经费;
3)单独为大学的教学实习环节提供经费,并要求他们在财务报告中对之进行单独清算。(李 茂 编译;资料来源:澳大利亚联邦议会教育委员会官方网站)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报》(2007年03月07日)

澳大利亚:师范生教育成教师教育改革重点

在澳大利亚最新绘制的教师教育改革蓝图中——
师范生教育成为改革重点

今天的师范生,明天的教师,现在在他们身上种下什么样的教育理想,决定着未来的教育开出什么样的花,结出什么样的果。

2月26日,澳大利亚公布了一份关于教师教育的调查报告,这份报告描绘了未来澳大利亚教师教育改革的蓝图,而其中的笔墨重点落在了教师的职前培养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师范生教育。报告提出,师范生在开始修读大学课程之前要参加读写算基础知识技能的考试,增加实习期的比重和资金支持,而在岗的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才能有注册的资格,同时提出增加教师工资,以及加强大学与中小学在教师教育上的合作等政策建议。

这次调查是澳大利亚联邦议会教育与职业培训常务委员会发起的,研究历时两年,在对澳大利亚教师教育的现状与问题进行了多次全国听证、咨询与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这份名为《教师:课堂之上的人》的调查报告,其中与师范生教育相关的内容包括:

统一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师资格认证体系。报告呼吁建立全国性的大学教育课程认证体系,并使认证工作获得联邦资金支持,同时承担全国教师的注册工作。目前,澳大利亚的教师认证与注册皆由各州与地区的政府进行,其要求、标准、程序等各不相同。该报告同时呼吁增加教师教育的投入,包括满足大学里的师范生教育、实习期以及建立新教师的首年见习计划的需要。

加强对新教师实习的重视和投入。为了大力支持新教师,报告建议实习应该被单独资助,而不是糅进大学奖学金之中,同时建议用于一个全日制学生教学课程的资金增加1800澳元。借鉴英国苏格兰模式的见习计划,新教师将有20%的时间进行面对面的教学。在见习期间,新毕业的教师无需承担全额的教学任务,并且保持与大学的联系。他们将在有经验的教师指导下听课并参加专业发展课程。新教师的导师也要接受培训,以便很好地承担起指导新人的责任,同时也会得到相应的报酬,联邦政府与雇主将按照其起始工资的10%支付报酬。是否担任导师将遵循自愿的原则。

吸引不同背景的学生选择师范专业。

报告没有采纳“设定高等教育师范生入学最低分数线”的建议,认为设定分数线会把很多学生排除在教师教育之外,特别是土著学生、出身非英语母语或低社会经济地位的学生,从而影响了未来教师背景的多样性。但是为保证质量,该报告建议对选择教育专业的学生进行读写算等基础知识与技能的诊断性考试,并且为能力不足者提供补救性教学。报告说,注意力应集中在师范生毕业时所拥有的能力,而不是入学时。这份报告称,澳大利亚对未来教师的选拔标准并不统一,培养教师的31所大学中,只有4所大学要求学生在12年级时学习数学,另有8所大学要求学生在11年级时就得学习数学。

检验师范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质量。该报告还要求检查作为教师培训课程基础的教育哲学,以及教学与测评所使用的方法,看它们是否有充分的研究作为基础。然而,墨尔本大学教育学院名誉退休教授布赖恩·斯达特认为,目前澳大利亚没有一个大学的教育学院在测评其所教课程及其所培养的本科生的质量,因为教师教育从头到尾都是被垄断的。

建议政府资金支持师范生教育。这份教师教育调查报告还呼吁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更好地分配资金来确保教育专业的招生数量,以应对全国教师短缺的现状。目前,澳大利亚正在大量培训小学教师,但是数学和科学教师仍然不足。澳大利亚联邦议会众议院教育与职业培训常务委员会主席卢克·哈特苏耶克说:“教师教育虽然还没有出现危机,但是改善却非常必要。向教师教育每投资1澳元,都能够获得与之相称的回报。”(胡乐乐 编译)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12日)

2011年2月14日星期一

法国:教师专业高标准严要求

法国是中央集权制的教育行政体制,政府在教师教育发端、发展、变革的过程中始终居于主导地位。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通过颁布法令、制定相关政策与标准、划拨经费来严格控制教师教育的制度设计、机构设置,以及教师的专业标准与资格认证,并通过给予教师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以及给师范生发放津贴等措施增加教师职业的吸引力,保证教师队伍的质量。

法国师范教育具有比较悠久的历史,但长期存在着培养规格偏低,初等教育教师和中等教育教师培养相互隔离,以及双轨制等问题。1989年法国颁布《教育方向指导法》,启动了法国教师教育的重大改革。该法第17条规定,建立统一的、专门化的大学层次的教师教育机构———教师培训学院取代原有的师范学校、地区教学培训中心、学徒师范学校、职业和技术教师培训中心等教师培养机构,培养从幼儿园到高中所有层次的各类教师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该学院的成立标志着一种全新的教师教育理念与模式的确立。

教师培训学院招生对象为读完大学三年级,并获得学士学位者,学制两年。教师培训学院的建立,是法国教师教育的重大改革举措,它改变了初等教育教师的培养途径,提高了培养规格。它统一了法国中小学教师职前培养的途径和规格,结束了以往不同教师由不同机构分别培养的历史。这一培养体制使教师教育与大学教育融为一体,加强了教师教育与整个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体化,使未来中小学教师既受到扎实的高等专业教育,又受到严格的职业培训。

法国现有教师培训学院29所,院长为大学教授,由教育部长任命,办学经费由中央政府拨付。

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法国开始推行把学生个体放在教育体制中心的教育政策,由此也更加关注教师专业素质的培养。法国教育部在上世纪90年代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对教师的专业能力标准作了描述和规定,这些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法国教育部提出,小学教师的专业能力包括四个方面,即多学科教学能力、处理学习状况的能力、管理班级的能力、教育职责方面的能力。初中、普通与技术高中以及职业高中的教师作为国家的公务人员,兼具公务员的一般身份和其所属的教师团体的特殊身份。这两种身份确定了其权利和义务。法国学校致力于传递法兰西共和国的价值观念,尤其是传递排斥任何性别歧视、文化歧视或宗教歧视的世俗理想。中学教师应该参与到教育的公共服务之中。

法国的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标准是法国中央集权型教育行政体制下对教师资格和职位严格控制的产物,体现了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的“高标准、严要求”。法国教师培训学院的课程为了达到这些标准,通常围绕会考和实习两项核心内容来组织课程。职前教育十分重视培养未来的教师分析其职业实践和工作情境的能力,使其有能力不断地完善自己。法国也注重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的一体化。

在法国,要想成为中小学教师,一般要经过教师会考。其中小学教师会考由学区组织,而中学教师会考是由国家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会考有若干种,按照不同的分类,如小学(包括幼儿园)教师会考和中学教师会考,又分别称为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会考,其中中学教师会考又可以分为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证书,中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体育教师资格证书,技术教育教师资格证书,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等考试。从法国教育部网站的有关资料看,教师会考本身具有相当的难度。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二者又分别包括若干门考试,其中每一门笔试都要耗时3小时至4小时。教育部每年还会发布相应的大纲,其中包括考试的科目、形式、每门科目的主题和可以参考的书目等。考生可通过三种途径准备教师会考,即通过教师培训学院、综合大学或者国家远程教育中心。其中,大多数的考试通过者都要进入学区的教师培训学院开始为期一年的实习。

为增强教师职业的吸引力,法国师范教育改革采取的另一措施是为有意从教的大学生设置专门津贴。国家为准备从事中小学教师职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设置的津贴为每人每年5万法郎,为准备担任中学职业技术学科教师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提供的年津贴为7万法郎。对大学的教师培训学院一年级学生提供的年津贴为7万法郎。该学院学生如在第一年学习结束时通过了教师资格考试,即获得实习教师资格,在学院的第二年学习可领取实习教师工资。

法国政府在继续提高在职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同时,还为教师培训学院培养的新教师制定了新的工资标准。新工资标准的特点是工资额得到大幅度提高,初等教育教师工资与中等教育教师工资完全拉平。应该说,上述措施大大提高了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初等教育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17日)

日本的教师教育改革——试析近年来日本提高教师素养的政策

作者:臧俐         文章来源:日本东海大学短期大学部

日本政府的有关部门认为:80年代开始频繁出现的教育病理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教师的能力不足。为此,政府加快了制定提高教师素养的政策。近年来又对该类政策追加 了许多新内容。但日本文部科学省公布的最新资料却表明教育病理现象依然严重存在。为解决教育病理现象而制定的该类政策到底是怎么回事?本文将综合分析考证近年来提高素养的政策,明确其现状特征、问题所在及今后的课题。

一、前言

80年代以后,日本社会开始出现学校内暴力、儿童欺侮、学生不上学等教育病理现象。虽然引起这些病理现象的原因很多,但日本政府的有关部门认为其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教师的素养不足。为此,政府加快了教师教育改革和提高教师素养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步伐。特别是90年代、2000年以后,又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以确保教师素养的提高。

据日本文部科学省公布的2005年度全日本少年儿童问题行为资料(仅公立中小学和高中的统计)[1] 来看,学校内暴力、儿童欺侮、学生不上学、少年儿童自杀等病理现象分别为:34018件、20143件、181706人[2] 和103人。也就是说,在实施了诸多改革措施以后教育病理现象依然大量存在。人们不禁会问:为解决教育病理现象而实施的教师教育改革和制定的提高教师素养政策到底是怎么回事?为搞清这个问题,本文将综合考证近年来提高教师素养的政策(以日本文部科学省教育审议会答申[3]为中心),明确其现状特征、问题所在及今后的课题。

二、什么是教师的素养

二战结束后,日本政府在反省军国主义教育观的基础上,进行了战后初期的全面教育改革。1947年制定了《教育基 本法》。为“保持和提高教育职员的素质”,[4] 1949年又制定了《教育职员免许法》(“免许”即“资格”,以下相同)。这些政策倡导了一种崭新的教师形象,正是这种崭新的教师形象向我们暗示了什么是教师的素养。

《教育基本法》倡导:教师是“全体国民的公仆”(教育基本法简称教基法,以下相同。第6条);教师在“学问自由”(教基法第2 条、日本国宪法第23条)的前提下,“对全体国民直接负责任”(教基法第10条);并努力“培养追求真理、和平的人”(教基法序文),努力实现儿童的“人 格形成”(教基法第1条)。除教育基本法以外,《教育职员免许法实施法》的解说文书中也明确指出:“教育事业是直接培养不断成长的人的事业”。所以,它不单是传授知识,也就是说“并不是教育职员只要有一定的教养,无论谁都能承担”,它需要教育职员做到“充分理解受教育者的青少年的成长发育特征,包括其身体方面、心理方面、社会方面的成长发育特征,时刻做到把培养人的计划周密细致地考虑到这个人的全部人生中的各个方面,并时刻对该人给予援助和指导”[5]。 《教育职员免许法》的基本理念是:确立教师职业作为专门职业的制度、在注重学问自由的大学里进行教师的培养、实施开放性教师资格的发放制度、注重教师资格的法律主义以及注重现职教师的进修培养等。此外,《教育职员免许法》还强调教师的专业性。也就是说,教师须具备坚实的学问基础,包括一般素养、各教科的专门素养和教师的职业素养。

初期教育改革谋求战后的教师教育在这种基本理念的基础上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三、战后提高教师素养政策的概述

战后初期全面教育改革的成果在进入50年代后被迫重新评估。日本教育进入了“倒退时期”。

1950 年前后在东亚局势突变的情况下,美国驻日本占领军将以往的“民主化”政策转变为“反共”政策。受此影响,日本国内掀起了在教育界“洗清赤色分子”运动 (1949~1950);同时,政府制定实施了“教育委员会委员的任命制”(1956)、“教师职务考评制度”(1958)等。1958年文部省的重要教育咨询机构“中央教育审议会”在答申《教员养成制度的改善方策》中明确指出:“实施开放性养成制度所带来的教师资格基准的降低……其结果导致了教师志愿者的职业意识以及教师所必备的知识能力、指导能力均未得到充分的培养”。答申同时建议:教师培养“应按国家规定的基准进行”,应设立以培养教师为目的的专门大学。之后1962年文部省的另一重要教育咨询机构“教育职员养成审议会”也在答申《教员养成制度的改善》中提出了与上述中央教育审议会答申相同的内容。

70年代日本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为确保教师的质量和数量,中央教育委员会于1970年提出了充实新任教师现职教育的建议。[6] 1972年又提出了改革教师资格证的种类和标准的建议。[7] 接着,1978年提出了“充实学科教育和教育实习”[8]等政策。

80年代以 后,日本开始不断出现教育病理现象。政府直属部门临时教育审议会(1984年~1987年)认为引起这些病理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教师的素养不足。为此, 临时教育审议会推出了许多改革方案。其中,“改善教师的养成和资格制度”、“改进教师的录用制度”、“创立新任教师进修制度”等方案都得到落实。特别是 1988年通过的“新任教师进修法”(正式名称为《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等部分修改法》1988.5.31.)对新上岗的教师作了以下明确规定:“将教师任命者实施的新任教师进修义务化”、“将带条件的新任教师试用期由原来的6个月延长为1年”、“新任教师必须在教师任命者指定的指导教员的指导下完成进修”等等。1988年通过的另一项法律《教育职员免许法修改法》对教师资格认证进行了大胆改革。即将占绝大多数的普通教师资格证按学历分为“专修、一种、二种”3个种类;为“发挥社会人员的潜力参与学校教育”新设了“特别教师资格证”。同时,大幅度增加了为取得“普通教师资格证”在大学学习的必修教育课程的学分,并提高了教师资格证的基准。

可见,50年代的“倒退时期”以改变初期教育改革成果为主;70、80年代以后的改革,表面上是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但其根底里却仍然存在着“倒退时期”的阴影。例如,教师教育研究所许多日本教育专家认为88年的《新任教师进修法》是加强对教师的行政管理政 策。50年代“倒退时期”的阴影一直影响着近年来的相关政策。

四、近年来提高教师素养的政策

这里的“近年”分为90年代和2000年以后两个阶段。

90年代冷战结束后,随着国际化、信息化的迅速发展,日本政府开始实施放宽机制(1994年~)和地方分权改革(1995年~)。同时也对教育和教师教育实施改革。受放宽机制和地方分权改革的影响,发挥教师的自主性和主体性成为这个时期教师教育改革的特点之一。

1996年中央教育审议会在答申《展望21世纪我国教育的理想状况》中提出:教师培养要注重“生存能力”的培养,新教员录用要注重人品评价和多种考试相结合,同时改善评价标准。1998年,中央教育审议会又在答申《今后教育行政的理想状况》中指明了地方教育行政改革的方向,在强调“学校的自主性和自律性”的基础上提出了扩大学校在人事、预算、教育课程编成等方面的自由权限。同时,建议对“缺乏资格教师”采取人事上的处理等。

1997年~1999年之间,教育职员审议会就提高教师的素养问题专门发布了3次答申。 1997年的第1次答申《面向新时代的教员养成改善方案》强调“发挥教师的特长”和“扩展教师的个性”。提出实施“教师培养的课程改革”和“正规学校培养 以外取得教师资格的弹性化”。比如,就“教师培养的课程改革”问题,答申强调导入更多的选修方式和改善教师职业素养课程的内容。而就“正规学校培养以外取 得教师资格的弹性化”问题,则具体提出了积极有效利用社会人员的力量和促进残疾人学校教师资格的弹性化。1998年的第2次答申《积极活用硕士课程的教员养成理想方式》则把重点放在现职教师身上。为更有效地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主体性,答申建议采用新的进修方式,即:“有效利用研究生院的硕士课程”来提高现职教师的素养。1999年的第3次答申《教员养成、录用及进修的顺利连接》则注重强调改善新教员的录用方式。其中包括实施多方面的人物考查、明确所需教师形象、改善带条件的录用制度的运用等等。第3次答申除上述特点之外,还特别强调要“鼓励和支持教师进行自主性、主体性的进修活动”、倡导“教师要有培养学生生存能力的素养”等。

日本的教师资格法——《教育职员免许法》,在继1989年的修改之后于1999年重新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此次修改在明确了培养具有使命感、特长和个性的教师的前提下,提出了重视教师培养课程中的教师职业教养课程和发挥教师志愿者特长等2项重点。同时,再次修改为在学校教育中引进和有效利用社会人员力量而制定的《特别临时讲师制度》和《特别教师资格证制度》,即特别临时讲师和特别教师资格证拥有者的所授课程科目扩展到全部课程科目中,并简化其申请手续。

进入21世纪以后,教师教育改革呈现出强化管理的特征。2000年4月通过的《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的部分修改法》明确规定:自2001年开始实施《大学院修学休业制度》。该制度的目的在于扩大教师进入国内外的研究生院进修的机会并促使其获得硕士学位。但是,不是所有的教师都能自由地享受这个制度的恩惠。它只限于国立、公立学校的教师,而且须是教师的任命者即所属教育委员会认可后的人方能进修。2002年6月,日本政府再次对教育公务员特例法进行了部分修改。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制定任职10年教师进修的制度,其宗旨在于提高教师的素养和职业适应性,以满足 2002年度开始实施的新学习指导要领的要求。至此,从新任教师进修制度的创立到教师长期进修机会的扩大等政策的完善,使现职教师进修体系的构建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这些却导致了中小学现场陷入忙碌状态,使得教师负担剧增。有专家指出:这种做法侵害了教师进修的自主性原则以及教师进修的权利。

2001年日本国会通过了《地方教育行政的组织及运营的有关法律的部分修改法案》。该修改法于2002年1月开始实施。其重要内容之一是导入“指导能力不足教师”的认定制度和“新的教师评价”制度,实施优秀教师的表彰制度等。但“指导能力不足教师”的认定制度由于还存在着例如:“认定‘指导能力不足教师’的委员会委员全是教育委员会所推荐的人物”等缺陷,受到国际劳动机构(ILO)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组成的“共同专家委员会” (CEART)的批评,该委员会于2003年11月11日向日本文部科学省提交了调查报告书。而该调查报告书事实上是对日本政府和文部科学省提出的改正劝告。

为适应变化多样的学校教育,2002年中央教育审议会在答申《教员资格制度的应有状态》(2002年2月)中又提出了“教师资格证的综合化、弹性化”、探讨“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的可能性”以及“特别教师资格证制度的活用”等建议。2005年中央教育审议会对教师形象追加提出了“具备对工作的强烈热情、专家的坚实力量以及作为人的综合能力”等项目。

2006年末,日本政府终于修改了二战后维持了近60年的《教育基本法》。《新教育基本法》删去了“教育必须对全体国民负责”、“教师是全体国民的公仆”等重要部分。新增了由国家制定教育目标的条款(教基法第2条),同时规定为实现教 育目标在学校内部“有组织地实施系统教育”(前第6条)等。对此,日本的教育专家们指出:《教育基本法》的修改可预想带来“教师职业在本质上出现变化,从而导致学校的管理和教师评价制度更上一个台阶”的结果。[9] 2006年7月中央教育审议会再次建议设立“教职大学院制度”、导入“教师资格证更新制”。[10] 结果,教职大学院制度正式于2007年3月公布设立,[11] 并于2008年4月1日正式实施。教师资格证更新制也于2007年6月20日正式法律化,[12] 2009年4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如上所述,近年来的政策特征是:90年代既鼓励支持教师进行自主性、主体性的教学进修活动,也谋求“重视教师的人物评价”、“强化不合格教师的管理”;而在 2000年以后则注重加强教育的管理体制。

五、提高教师素养的有关国际劝告

21世纪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社会,提倡地球市民的形成。同时,维持和平、人权、环境、可持续发展等已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课题。为此,多数国家在重视高等教育的机会均等(1998年UNESCO宣言《面向21世纪高等教育的世界宣言》)和提倡终身学习的国际潮流中,把 “教育优先”作为自己国家的最大课题。对教师的作用,正如1996年UNESCO宣言《教师的地位和作用的劝告》中所明示的一样:教师不应只限于学校内部,而应该成为“市民性的形成和学校与社会积极统合的促进者……团体学习的援助者”、“地区社会教育活动的协调者(coordinator)”、“由各种合作者一起提供的教育活动的统括者”。为此,应注重“培养具备相应学问和专业能力的教师,为吸引合适的年轻人走进教师行业,应为教师的教育者开发、提供知识挑战的计划”(同上劝告第1、3、5项)。这种国际劝告中的教师形象所暗示的教师素养的培养方向应该说对日本今后的政策给予了重要的启发。

六、结论

如上所述,近年来日本提高教师素养政策的特征可总结为以下几点:(1)90年代中期以后,受放宽机制和地方分权改革的影响,在教师培养方面出现了追求“个性、多样性、创造性”的教育要求。为适应这种要求,日本政府把“谋求教师的个性发展”、“改善教师养成课程、对教师资格证制度实施弹性化”、“鼓励支持教师进行有自主性、主体性的进修活动”等项目溶入政策措施中。(2)政府也强化了教师的管理政策。如:“重视教师的人物评价”、“坚决处置不合格教师”等。 这些强化管理政策被看做是对战后初期全面教育改革成果的重新评估。而且,这种强化管理政策在2000年以后得到进一步加强。以教育基本法的修改为主,2000年以后日本导入了教师资格更新制,实现了10年教师经验者进修的制度化,导入了“指导能力不足教师”认定制度和“新的教师评价制度” 等。(3)强化教师管理的作法使日本的教师教育政策出现矛盾。政府一边强调要“重视养成课程中的教师职业素养科目”,一边却鼓励无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积极 参与学校教育并竭力发放“特别教师资格证”。

上述政策的问题所在可总结为以下三点:提高素养政策中的强化管理体制部分与日本的《教育基本法》 所提倡的实现“学问的自由”和“努力完成少年儿童的人格形成”等教育宗旨相抵触;无法否定“特别教师资格证”与教育职员免许法所规定的“确立教师的专门职业制度”之间的矛盾;日本的提高素养政策与相关的国际劝告出现差异。

综上所述,近年来日本提高教师素养的政策虽说有许多可取之处,但在“确立教师的专门职业制度”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提高教师素养的出发点应该是“保证学问的自由”、“确立教师的专门职业制度”、“发挥教师的专业性”等。这些原则仍将是日本今后所面临的课题。另外,相信国际劝告中所推崇的教师形象也将对日本的提高教师素养政策给予众多的启示。

【参考文献】
[1] 文部科学省初等中等教育局児童生徒課:http://WWW.mext.go.jp.
[2] 不上学学生的数据为国立、公立和私立中小学高中的合计统计数据.
[3] 答申即对上级咨询的答复,在日本、政府或文部省(文部科学省)所属的教育审议会的答申绝大多数都在政策法律中得以实现.
[4] 《教育職員免許法》第1条.(1949年5月31日制定).
[5] 玖村俊雄《教育職員免許法同法施行法解説(法律篇)》学芸図書,1949:11-12.
[6] 中央教育审议会答申《今后学校教育综合扩充整备的措施》(1971.6.11.)
[7] 教育职员养成审议会建议《教員餋成的改善方案》(1972.7.3.)
[8] 中央教育审议会答申《提高教員的資質能力》(1978.6.16.)
[9] 土屋基规《日本教师教育的质量提高政策的动向和特征》《日本教师教育学会年报》第16号,学事出版,2007.9、193.
[10] 中央教育审议会答审《今后的教师养成?资格制度应有的状态》(2006年7月11日).
[11] 文部科学省省令:《专门职业大学院的设置基准及学位规则的部分修改》(2007年3月1日).
[12] 《教育职员免许法及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的改正法》(2007年6月20日)规定教师资格的有效期限为10年,每10年须更新资格证.

原文载于:《当代教师教育》2008年2期

日本对“指挥力不足教师”:不让一个教师掉队

日本解决“指导力不足教师”问题的最新指导思想——
不让一个教师掉队

日本也有不合格教师

日本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都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据统计,每100人就有1名教师,而且中小学教师几乎都具有正式资格。然而,日本亦同其他国家一样,不论何时,教师队伍中也总会或多或少地存在着难以胜任本职工作的教师——即当前日本官方文献中所称的“指导力不足教师”。

日本文部科学省认为,学校教育的得失成败,关键在于学校教育直接承担者——教师的资质与能力,确保教师合格是重要的课题。不能与学生建立良好互动关系的教师,不仅给学生带来极为不良的影响,而且极大地损害了人们对公立学校的信赖。因此,日本自2005年10月起以“创造新时代义务教育”为名推行义务教育结构改革以来,特别关注“指导力不足教师”的问题。

文部科学省明确要求:所有都道府县和指定都市教育委员会(下面简称“县级教委”)要对“指导力不足教师”构建妥善处理的制度并严格执行。根据日本文部科学省近期发表的一份调查报告,截至2006年4月1日,全日本除堺市外的61个县级教委都已建立了相关的制度,对每一个“指导力不足教师”给予因人而异的处置,以巩固和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质量。

对不合格教师以帮为主

从制度建设和运作的角度看,日本各地县级教委的做法大同小异,包括前后相连的两大内容。

首先,确立判别“指导力不足教师”的程序。日本各地县级教委直接掌控辨别“指导力不足教师”的权限,为了使这种辨别做到公正与准确,61个县级教委确立了有关的认定程序。这个程序包括五个步骤:(1)确定“指导力不足教师”的定义,各地教委的定义虽然详略不一,但一般规定为:除了身体健康以外的原因,在本职工作中不具备对学生的指导能力或不具备作为合格教师的资质能力;(2)成立由各方代表组成的评定委员会,其中必须包括医生、律师、教委成员;(3)确立若干具体的评判标准;(4)当面听取当事教师本人的申述意见;(5)将有关的重要事项通告所有教师。

其次,针对认定的每名“指导力不足教师”采取处置措施。第一步是将所有已认定的“指导力不足教师”送去研修(日本对“教师进修”的说法),各地县级教委规定的研修期限不等,最短为一年,最长可达三年或以上;第二步是根据每个“指导力不足教师”研修后的具体情况给予因人制宜的处置,其中有“恢复原职”、“依愿退职”、“依法退职”、“依法停职”、“调动工作”、“惩戒免职”、“继续研修”等。根据日本文部科学省公布的调查结果,各地县级教委对2005年认定的共506名“指导力不足教师”进行了“一个不能少”的处置,结果如下:完成研修的教师共342人,其中恢复原职者116人,依愿退职者93人,依法免职者6人,依法停职者8人,调动工作者2人,继续研修者115人,退休、病假各1人;2006年参加研修者144人;未参加研修者20人,其中依愿退职者10人,依法停职者9人,育儿休假1人。

日本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确保教师队伍的质量是确保一国教育整体质量的关键,而要保证教师队伍的质量就必须面对如何解决不合格教师这个无法避免且颇为棘手的问题。日本当前针对“指导力不足教师”的做法为我国解决有关问题提供了具有启示意义的参照实例。

第一,着眼于不让一个教师掉队。如果说自2001年由美国提出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的教育理念已经全球流行,那么日本对“指导力不足教师”的处理则体现出“不使一个教师掉队”的基本精神。解决不合格教师的问题可以有两种基本办法,一是努力使每个不合格教师转变为合格教师,二是使不合格教师下岗。日本虽然也同时兼施两种办法,但更重视第一种办法,并且是在第一种办法的基础上才实施第二种办法的。对不合格的教师多是给予再次研修机会,而不是断然令其下岗了事。可以说日本的有关做法是从“长善救失”的角度出发来力争“不让一个教师掉队”,而不是从“芟除杂草”的角度出发来达到“没有一个掉队的教师”。

第二,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真切关怀。在日本,教师职业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也有较为稳定的丰厚收入(根据有关法律,教师工资要比其他同级公务员高出25%),但由于日本教师供求关系早就呈现“僧多粥少”的态势,因此成为人们趋之若鹜但又难以入门的一种职业。在这种严峻形势下,对每位在职教师来说,如果被认定或错断为“指导力不足教师”,甚至因此而被解雇,显然不啻于损其声誉、断其生计的“当头一棒”。因此,日本在处理“指导力不足教师”问题时十分慎重,体现了一种维护教师正当权益的人文关怀。日本有公开公正的认定程序,其中特别注意给当事教师提供申述机会和途径,特别强调教师因健康原因而造成的指导力不足不能作为认定依据。同时,判定教师是否“指导力不足”的权力在县级(相当于我国“省级”)教育行政机关而不在学校,并对下面反映的意见负有审查核实之责,较为有效地防范了有人可能出于私利对当事教师口吐不实之辞或暗搞各种小动作。

第三,配套制度较为完善。日本当前直接针对“指导力不足教师”的制度粗分起来不外两种,即认定制度和处置制度,但细究起来,其实每种制度都是有内在联系的各种步骤和措施的有机组合,而且两种制度也有先认定后处置的逻辑关联。另外,两种制度的正常运作需要其他制度的支持和配合。如日本之所以能实施以“不让一个教师掉队”为主旨的办法,在很大程度上还得益于本身有按教师终身学习理念建成的相当完善的教师研修体系,便于教师各取所需地参与研修。

第四,显示了预防为主的战略眼光。根据日本近年来的统计,全国指导力不足教师的人数虽有所上升,但在教师队伍中所占比例简直不值一提,远远未到有碍教师队伍质量的地步。日本当前如此超乎寻常地重视这个问题,如此兴师动众地解决这个问题,要求全国所有县级教育委员会把此项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似乎给人一种小题大做的感觉。不过,正如一位日本学者所说,日本教育决策者和教育工作者往往有一种“居安思危”的心理倾向,认为任何问题都是从小到大,在轻微时掉以轻心,到严重时则难以收拾。因此,日本在“指导力不足教师”问题上的所作所为,其实折射出一种值得称道的战略眼光——预防为主。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12日

日本:严格教师资格确保师资质量

日本教师的素质能力、敬业精神和社会地位等是世界所公认的。优秀的教师资源与政府对教师培养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

日本师范教育创建之初就深受日本国家领导人的关注,颁布《学制》、《师范教育令》、《师范学校令》等多项法律法规,来规定师范教育的方方面面。

日本教师教育政策中始终受关注的是教师培养和教师资格证制度。2005年和2006年日本政府的教师教育改革政策同样集中在这两方面。

2005年10月31日,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提出《今后教师培养和资格证制度的改革方向》(中间报告)。该报告针对日本教师培养和资格认证制度提出了以下建议:

提高教职课程质量水平,包括教职课程的改善和充实、新设“教职实践演习”并使其必修化、关于教职课程的事后评价制度的导入和认定审查的完善;充分利用教师培养领域专门职大学院(职业研究生院)制度,明确利用专门职大学院制度的基本思路、制度设计的基本方针、具体的制度设计;导入教师资格证更新制度;改善教师培养和资格认证制度有关的其他政策;改进教师录用、进修及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录用的改善和充实、在职进修的改善和充实、人事管理及教师评价的改善和充实。

2006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又多次对教师培养和资格认证制度进行讨论,根据各界的反馈意见形成最终的审议报告,但是中间报告的基本方向与主要措施没有大的更改,政策建议也会在其后的改革中得到落实。

日本的教育行政分为中央教育行政与地方教育行政,中央教育行政机构为文部科学省,地方教育行政机构为地方教育委员会和市町村教育委员会。国家、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教育行政机构在教职人事方面的主要事务分担如下:

国家教育行政机构负责规定有关教职员的各项基准;指定教师培养课程和培养机构;实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认定社会人员在高等专门学校等任教的资格等职能。

都道府县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主要包括:负责对公费教职员的任命、警告、资格认定及去留;对公费教职员服务的监督及给市町村教育委员会一般性指示;负责公费教职员的进修;制定公费教职员的编制和工资等工作条件的规则;进行教职员检定,授予教师许可证等。

市町村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主要包括:就公费教职员的任命、警告、资格认定及去留向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提出内部报告;对公费教职员的服务进行监督;对公费教职员的工作成绩进行评定;组织公费教职员的进修,等等。

二战后日本进行了教师培养制度的改革,教师培养机构规格得到提高,师范学校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由大学来承担教师培养的任务。

日本政府的高等教育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学生学杂费和其他社会投入三类。日本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比较稳定,接近整个经费的一半。

2006年文部科学省的教育经费预算中,国立大学法人运营费支付金和设施装备费补助金等约为一万亿日元,占整个教育经费预算的20.6%。

从政府高等教育经费的分配来看,主要承担教师培养的教育大学的预算明显少于综合大学。日本的综合大学北海道大学的预算为410亿日元,东北大学是510亿日元,东京大学的预算为900亿日元。而几所教育大学中,预算最多的北海道教育大学也只有75亿日元,而预算最少的奈良教育大学仅有25亿日元。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19日

德国:教师职业高门槛高待遇

德国是世界上开展教师教育较早的国家,教师教育制度比较完善与发达。德国教师教育的稳步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德国政府对教师教育的高度重视,严把教师质量关。

德国教师教育的政策、法规具体完备,教师教育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操作性很强,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权限非常明确。

根据德国宪法规定,各州有权颁布专门的法令规定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联邦政府则成立了一个由各州文教部长组成的联席会议进行统一协调,以促进各州的教师教育制度趋向统一,并对中小学教师提出总的要求。

德国教师的职前教育分为大学的职前教育阶段与职业准备教育阶段,这两个阶段都由政府负责。根据中小学教育不同阶段、不同类型学校对教师水平的需求,将师范生分为小学和中等教育阶段Ⅰ(初中)的基础课教师、中等教育阶段Ⅱ(高中)的教师、职业学校的高年级文化课教师、特殊学校教师四大类,进行有针对性的职前培养。师范生必须根据各州教师法对各类型教师不同的标准规定,来制定自己的修业计划。

德国法律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在大学或高等师范学校接受过一定课时的教育科学和学科专业教育,并有过一定年限的执教经历才能取得任职资格。2001年德国联邦政府颁布了《教师论坛建议书》,强调师资专业素质的提升是教育改革成功的关键,建议应该强化教育学科、专门学科以及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强化专业发展机制,以适应时代的需求。2004年,德国文化教育部颁发了德国教师教育新标准的决议,成为全德国师范生实习阶段和职业准备阶段专业要求的基本标准。

此外,近三十年来,德国把教师继续教育的地位与作用提高到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高度。教师的在职进修被纳入法制化轨道。根据各州的法律规定,中小学教师到退休为止必须参加定期的教师进修活动,包括在职进修提高和留职带薪深造两种,并且教师每年有5个工作日可以带薪脱产进修。教师进修由各州负责进行,州文教部等政府机构是管辖和推进州内教师进修活动的主要部门。

在教师教育管理领域,德国联邦政府负责制定教师培训和工资的框架性规定,各州政府负责教师的录用、安置、工资和督导,掌管教师的培养和进修。教师一般都是各州的公务员,政府对教师的选拔和录用采用国家考试的方式进行。
学生取得完全中学毕业证书后进入师范教育阶段Ⅰ,所有师范生必须接受统一规定的6至8学期的大学科学教育(相当于硕士水平),课程包括一门主科和一门或多门副科,以及相应的教学法和教育实习,修完课程后进行第一次“国家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毕业论文、书面考试、试讲和教育实习。第一次考试通过后,由本人向州文教部提交大学毕业文凭以及第一次国家考试的全部材料,申请到有教师培训中心的学校(一般是中学)担任实习教师。实习教师属于见习公务员。实习期为一年半到两年,实习期间,要按州文教部的规定上一定数量的示范课,还要学习与教师职业有关的内容。实习教师在各方面的表现由实习学校的教师培训中心作出评价。这次评价就是第二次教师资格考试,此次考试要求十分严格。据德国近年来的统计,有约20%的实习教师无法通过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通过第二次教师资格考试后,政府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国家考试对整个国家的教师教育起到了标准化作用,使得全国的教师教育基本水平大致相同。德国的教师资格证书在欧盟国家通用。

德国教师是国家公务员,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可以终身任职。在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中,德国教师的工资待遇最高。为提升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德国联邦和各州政府投入大量经费为师范生发放专门补助,同时不断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加大对教师继续教育的经费投入,教师基本免费参加在职进修,保证教师队伍的质量。

“在现代工业化国家,教师教育的发展是社会持续发展、经济增长取得重大成就的历史标志”。德国政府正是通过建立完善的教师教育法律机制、进行严格的教师教育管理以及加大教师教育经费投入等措施促进教师教育的长足发展。德国的经验表明,推进教师教育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政府责任和政府行为,政府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应该树立明确的政府责任观。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19日)

国外教师教育政策 凸显教师阳光职业

在实习中历练成合格教师

俄罗斯:师范专业仍实行免费教育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俄罗斯的师范教育经历了一系列变革和调整。当前,构建个性化的师范教育观、创建多级的师范教育结构、师范教育学科门类及专业的标准化、更新师范教育内容以及建立和发展连续的师范教育体系构成了新时期俄罗斯师范教育发展和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俄罗斯联邦政府依然保持着前苏联时期重视师范教育的传统,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加强师范教育的发展。

1993年俄联邦国家高等教育委员会与教育部联合召开会议,就师资培养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提出了以个性为本的师范教育构想,并对教师的培养和培训等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俄联邦教育法》颁布之后,教师的工资标准进入了法律规定的程序,随后在《俄罗斯联邦教育发展纲要》(2000年)中更明确地提出了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和具体措施。
此后,俄罗斯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国家级政策文件。2000年的《俄罗斯联邦国民教育要义》指出了国家在师资培养方面的职责,如吸引有才干的人进入师范教育系统、保证师范教育系统资金的供给;同年的《2001-2010年教师教育发展纲要》则为新世纪俄罗斯师范教育的发展确定了目标,其中明确指出师范教育在俄联邦教育系统中处于优先发展的地位。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俄罗斯的师范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教育经费不足一直是困扰俄罗斯教育发展的瓶颈,在师范教育领域也同样不可避免。

由于俄罗斯经济下滑,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不足,教育机构经费短缺,教育技术设备更新缓慢,教师工资不能足额发放,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提高教师地位和保证待遇成为俄罗斯教育制度中急需解决的难题之一。

很多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因就业后工资极低而选择继续读研究生(特别是女大学生),或另寻其他职业,甚至待业。据调查,现在俄罗斯每年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的毕业生中仅有40%从事教师职业,名牌师范大学的比例更低。俄联邦教育和科学部据此数据,同时考虑到人口下降、生源减少等因素,于2007年2月提出缩减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数量的建议,官方接受了这一观点并予以通过,但一些专家对此持反对态度。

另一方面,原来在俄罗斯接受高等教育是完全免费的,现在,《俄联邦教育法》规定在通过考试竞争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免费接受第一次高等教育的权利。也就是说,考试分数不够,就得掏钱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如此一来,高等师范院校显示出了优势,因为绝大多数师范院校的传统师范类专业仍保留着免费教育制度,因此师范院校的招生规模和入学竞争都很大。教师的培养不再只由师范院校承担,一些专业学院和少数综合大学也增设了师范类方向。

《俄联邦教育法》规定的国家保证每年拨出的教育经费不少于国民收入的10%,实际上只能兑现一半左右(4.8%-5.4%),靠吃“皇粮”根本不够。目前,俄罗斯师范教育机构的经费来源和其他教育机构一样,是多渠道获得:国家财政预算、地方财政部分拨付、学校自筹、接受赞助,等等。

为吸引更多的人从事教师职业,俄罗斯借鉴中国的教育贷款制度,由国家向师范院校的学生发放贷款,并进一步规定,如果学生毕业后从事教师职业,其贷款由国家支付,否则自己偿还。但是,因为银行担心还贷问题,政策尚未落实。2006年8月,政府对于教育和科学部所倡议的国家支持教育贷款纲要的方案表示支持,计划于2007年至2010年试行该方案。另外,为吸引更多男大学生从事教师职业,政府还计划对选择教师职业的男大学生实行毕业后免服兵役的优待。

2000年以后,俄罗斯经济开始呈现持续增长的势头,为增加教育投入提供了条件。

尽管俄罗斯的师范教育由于受社会政治和经济因素的影响,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但是,俄罗斯政府保持了苏联时期重视发展师范教育的传统,保证了师范教育的相对稳定和正常运转。俄联邦教育和科学部部长安德烈·富尔先科说:“国家和政府对学校、对教师、对师范教育体系的关注态度决定着我们社会的精神和物质财富,振兴国家的真正的财富源泉不在银行,而是在今天的学校里。”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报》(2007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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