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马来西亚董教总独中工委会
宗 旨:1 肯定与表扬长期奉献民族教育的独中教师;
2 发扬尊师重教精神,激励独中教师士气,提高独中教师的形象。
奖励办法:每年颁奖一次,对得奖教师颁发:奖状一份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奖座一个。
申请条件:1 在独中任教(包括担任行政工作或教学工作)满20年或20年以上(包括在一所
独中连续服务或多所独中积累服务;服务年资如有中断,其中断之时间必须扣
除)并于颁奖年度退休(达退休年龄55岁或55岁以上)而不再返聘独中服务
者,可提出申请;如退休而返聘独中服务者,可于正式退休方提出申请。
2 每人仅限提出申请一次;凡已获颁“马来西亚华文独中教师红烛精神奖”者,
不得再予以推荐申请。
申请日期:每年10月中旬。
申请办法:1 填写申请表格一份,经校长核实签章推荐,提交申请即可。(附注:校长的申
请文件由学校董事会核实签章)
2 申请表格须附上相关服务年资证明;所有服务年资证明文件须经校长或董事长
核实签章。
3 所有申请表格和附件经校方核实无误后,汇整寄交董总教师教育局。
4 不符申请条件者,请勿申请;逾期申请或申请资料不齐全者,恕不受理。
审 核:主办单位组织审核委员会对申请者资料进行复核,鉴定合格获奖者,并向独中
工委会提交录取名单(建议),由独中工委会定夺。独中工委会的决定为最终
决定,申请者不得有异议。
其 它:本简则如有未尽善处,主办单位可随时修订。
马来西亚董教总独中工委会 订
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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